獎學金
- 發布日期:114-09-01
- 更新日期:114-09-01
- 發布單位: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碩士學位學程
 114學年度「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」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件,敬請踴躍申請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4學年度「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事業基金會菁英學生獎學金」,敬請踴躍申請。
 
※申請截止時間:9月17日(週三)中午12:00前將推薦資料送本學程進行複選。
 
※獎學金摘要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:
1.大學部二年級~四年級學生,及碩士班二年級學生,年齡在25 歲(含)以下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者。
2.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(含)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(含)以內,且每科成績均及格;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3.延畢生、公費(軍費)生、在職專班學生、外籍學生,不得提出申請。
二、獎學金金額:獲獎學生每名新臺幣10萬元整。
三、名額:各系所至多推薦1名。
四、申請文件:
1. 申請書(相片請先不用黏貼)。
2. 在學證明(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含註冊章)。
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 成績證明: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。
5. 自傳:1,000 字以上,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、家庭狀況、推薦理由、個人求學規劃、畢業後職(學)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。
6.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。
7. 推薦函:大學(含)以上之申請,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。
8. 其他相關證明:(為非必要項目,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)
(1) 各類優秀事蹟影本(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),非前一學年度事蹟,請勿提供。
(2) 凡具有低收、中低收、特殊境遇家庭者,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。
(3) 凡具有新住民、原住民子女身分者,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五、詳細辦法及文件請參考附件。
 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※申請截止時間:9月17日(週三)中午12:00前將推薦資料送本學程進行複選。
※獎學金摘要如下:
一、申請資格:
1.大學部二年級~四年級學生,及碩士班二年級學生,年齡在25 歲(含)以下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臺灣戶籍者。
2.申請前一學年全年度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(含)以上或班排名前百分之十(含)以內,且每科成績均及格;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。
3.延畢生、公費(軍費)生、在職專班學生、外籍學生,不得提出申請。
二、獎學金金額:獲獎學生每名新臺幣10萬元整。
三、名額:各系所至多推薦1名。
四、申請文件:
1. 申請書(相片請先不用黏貼)。
2. 在學證明(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含註冊章)。
3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 成績證明:前一學年度成績證明正本。
5. 自傳:1,000 字以上,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申請動機、家庭狀況、推薦理由、個人求學規劃、畢業後職(學)涯規劃及獲獎獎金使用規劃等。
6.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。
7. 推薦函:大學(含)以上之申請,需檢附班導師或論文指導教授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函乙份。
8. 其他相關證明:(為非必要項目,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)
(1) 各類優秀事蹟影本(限申請日前一學年度之事蹟),非前一學年度事蹟,請勿提供。
(2) 凡具有低收、中低收、特殊境遇家庭者,請繳交政府單位開立之正本證明。
(3) 凡具有新住民、原住民子女身分者,請檢附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五、詳細辦法及文件請參考附件。
 
            